去年以来,衡水市纪委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节拍,突出主业主责,持之以恒推进“三转”,创造性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问题导向厘清“两个责任” 针对责任不明晰的问题,分别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实施意见,并通过媒体解读、专栏访谈、督办提醒等手段,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落实意识。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把2015年确定为“两个责任深化落实年”,市、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别签订了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责任状,加大“两个责任”在年度“三考合一”中的考核权重。针对追责问责不力的问题,专门制定《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应当追究主体责任的11种情形、应当追究监督责任的10种情形、责任追究方式以及从重、从轻的情节。 探索路径推进“两个为主” 作为全省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一为主、两报告”工作手册,探索了六条创新性措施。去年以来,共梳理确定市本级“两报告”范围人员175人,对十八大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共清理遗留问题线索85件,全部进行了处理,并加大了向市直派驻机构交办问题线索的力度。同时,认真落实“三个提名办法”, 研究起草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直纪检组长提名考察实施细则,并建立了市纪委班子成员联系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制度,对不按要求进行提名考察的1名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使沟通指导更加具体到位。 创新方法落实“两个全覆盖” 在派驻监督全覆盖上,积极顺应“三转”要求,推进县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同时,按照“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一并推进了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实行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指导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在巡查监督全覆盖上,以市委名义出台《巡查工作办法》,对市直部门和乡镇进行巡查,弥补了巡视监督的空白。去年,巡查了10个市直部门,发现问题50个,提出整改建议54条。今年,市委巡查组由5个增加到8个,计划巡查20个市直单位、24个乡镇,并适时开展一次专项巡查。(衡水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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