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等8人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对随机抽取的20件案件逐一评查。 在3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评查人员从证据采信、程序规范、涉案财物处理和办案效果等方面,认真评查20件案件并分项打分,有针对性地提出评查意见。对其中不清楚的地方,办案干警现场解答。 石家庄市政协委员赵世勇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耿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提出异议: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协议就可以不起诉吗? 办案干警张伟华解答说,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设的条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案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与前车发生追尾后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事故,无人员伤亡;积极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其是初犯,到案后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综合以上因素,经过检委会研究,该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赵世勇边听边点头,表示这样的处理合法合情合理,社会效果好。 “通过查看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鉴定意见等内容,认为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强奸行为,为什么检察机关却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石家庄市人大代表赵铁英对不批准逮捕王某涉嫌强奸案提出异议。 办案干警张世尧解释说,现有证据材料虽然能证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发生了性行为,但报案时间为案发后10天,二人在案发前为男女朋友关系,案发后当天双方还QQ聊天,现有证据材料无法证实犯罪嫌疑人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达不到逮捕条件。赵铁英听后说,要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以法律人的眼光审视案件。 “让我们审查案卷,没想到桥西区检察院检务公开到这种程度!”来自《河北法制报》的评查员刘照辉感叹,检察机关借助外部力量监督干警的办案行为,此举既规范了司法行为,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理解。 “这次评查,大家提出办案程序、法律文书等不规范问题10余个,我们将一一对照整改。”桥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兰志伟表示,根据今年初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该院今后会经常邀请外部监督人员评查案件,借以督促干警自觉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能力。(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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