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畜牧业的发展,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馆陶县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原因,问题日趋突出。近日,馆陶县环保局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全面完成农业源减排任务,严格履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环保部门法律责任,出台六项措施,切实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大排查力度,督促限期整改。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内容:1、是否有环保审批文件;2、是否位于法律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内;3、是否存在雨污不分流现象;4、有无防淋防渗防溢流的粪便堆存场所,粪便是否乱堆乱放;5、有无防淋防渗污水储存发酵池等污染防治设施,污水是否直排下渗,场外水体有无黑臭现象;6、影响环境的其他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养殖场(小区)限期整改,确保达到法律法规要求,彻底清除环境污染隐患。 二、严格环评审批,纳入监管范围。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督促其编制环评文件。对于已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按照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列出需做报告书和登记表两类环评文件的建设单位名单,逐个下发通知限期补办环评手续,确保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具备环评审批手续,全部纳入环境监管范围。
三、加强指导服务,实现近零排放。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检查指导,帮助养殖场(小区)建设规范的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废弃物管理规范,及时清理,严禁乱堆乱放,直排直渗,做到全部综合利用,实现“近零排放”。 四、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制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监测计划,开展畜禽养殖业环境监察、监测工作。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对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五、深挖减排潜力,落实减排任务。按照“应减尽减、能减尽减”的原则,深入挖掘畜禽养殖减排潜力,抓好调度、督促和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加强减排档案建设,按照“清、细、准”的原则,一企一档,指导各有关养殖场(小区)完善台账资料并审核把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减排核查。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采用发放明白纸、给养殖户一封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养殖业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公众监督举报,形成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重视信访工作,及时有效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投诉,防止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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