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环保局把项目环境管理作为各项工作的龙头,坚持常抓不懈,全面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努力实施源头控制战略。 一是宣传开路、政策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政策引导。在进行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主动介绍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相关政策,主动为项目建设方提供各项服务性咨询等,提高透明度。 二是协调沟通,共同把关。把和各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共同把关,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从项目审批上严把准入关,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投产。 三是主动出击,提前介入。为掌握项目建设环境管理的主动权,及时了解项目建设的动态,积极有效地搞好建设项目管理,宣传项目建设环境管理的规定和程序,要求企业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四是跟踪服务,全程监督。项目审批后,为实施对项目建设的全程环境监督,在对企业进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把关的同时,更注重对企业进行多种技术知道和协调服务,做到全程跟踪服务,全程监督。(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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