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已至,极易引发各类环境安全事故,为切实保障全县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景县环保局由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区域全覆盖、衔接无缝隙,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责任制,周密部署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 做好人员、物资、车辆、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二是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企业的特点,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暗查和夜间突查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排查,尤其是对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涉危涉重企业等重点风险源,加大排查频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加大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消除汛期污染事故隐患。
三是要求企业加强防范,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进一步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积极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四是坚持“12369”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或环境污染事故,及时组织人员查处和妥善控制,并逐级上报。
通过此次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相关企业的环保设施管理及运转制度,降低了安全隐患,增强了企业的环保安全责任意识,防止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确保全县环境安全。(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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